为了不断优化卫生计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宜都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我市2017年度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35名,详见《宜都市2017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素质好;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无违法违纪情况;
(三)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宜都市2017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以公开招聘方式,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宜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人事科(市卫计局406、408室)。
报名要求:本次招聘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填写《宜都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并交报名费和考务费100元(鄂价费[2007]18号)。有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我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2.笔试加分对象:在宜昌市内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内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年限计算到2017年7月31日。笔试加分对象(“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报名信息(个人简历)中要做经历相应说明,并填写《宜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
3.笔试加分原则: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按百分制加5分。
4.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纳入诚信记录,取消其报名资格,并限制其五年内不得报考宜都市卫计系统岗位。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卫计局政工人事科、纪检监察室负责资格初审,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市监察局、市教育局负责进行资格复核,报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参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三)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及卫生法律知识等。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比例见《宜都市2017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结束后1天内公示成绩。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笔试前三天内提交《宜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到市卫计局政工人事科。凡未提交的,视为不符合加分条件人员。
2.面试。根据每位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定名次,招聘人数和面试入围人数比例见《宜都市2017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3天内一并在网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形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家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正式聘用通知书,被聘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被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到疾控中心、潘家湾乡卫生院、王家畈镇卫生院、松木坪镇卫生院的医疗类岗位专业人员必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执业资格,3年后仍不能取得执业资格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程序在编办办理下编手续。聘用人员在所报考的岗位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后服务未满5年的,2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
本次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中介组织进行培训,不指定任何参考资料和复习范围。
以上各程序的具体时间以招考公告时间为准。
信息发布官方网站:
宜都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idu.gov.cn/)
宜都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yidu.gov.cn/rs/)
宜都市卫计局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yidu.gov.cn/list.html?depid=1041)
报名咨询电话:0717-4830803 4842998
特此公告。
附件:
3.《宜都市2017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