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广播电台因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身心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校及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具有与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学历:本科及以上, 境外学历学位须通过认证;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专业:不限。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和组织策划能力,普通话标准;
(二)具备一定形象气质和声音特质;
(三)具备一定的编辑写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到恩施州电视台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或者通过关注恩施州电视台、恩施州广播电台公众微信号和下载云上恩施手机客户端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9日—2017年11月17日下午17:30。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1份(样表附后);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本人。
(三)测试。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测试,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测试分面试和笔试,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成绩前20名进入复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成绩前10名进入笔试。笔试以写作能力和策划能力测试为主,面试和笔试的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
(四)考核。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由招聘工作专班进行全方位考核。考生的面试和笔试成绩须分别达到60分及以上。
(五)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对象到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文件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选。根据测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由州电视台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拟聘用人选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及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由州电视台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聘用。公示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恩施州电视台人力资源部405室(恩施市东风大道278号)
联系电话:0718-8305020、13407136175秦婷
传真:0718--8305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