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樟木头镇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经报请镇委、镇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战斗员12名,消防车辆驾驶员4名,厨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和体魄。
二、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高度拥护中国共产党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服从组织安排,积极上进,品行良好,主动性强。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6、本地户籍、退伍军人、消防兵、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体育专长者优先。
三、岗位要求
(一)消防战斗员(12名)
性别:男
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年满18周岁)。
身体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学历: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初中)。
(二)消防员车辆驾驶员(4名)
年龄:消防车驾驶员岗位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其余条件: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含a2)以上或者部队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a驾驶证,驾龄5年以上。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初中)
(三)厨师(1名)
年龄:厨师年龄55周岁以下(196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31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樟木头镇消防大队一楼办证厅。填写《樟木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
(三)联系人:陈小姐87713104
(四)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2张2寸红底免冠彩照(背面签名);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军人带上退伍证,表彰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由户籍地所属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6、由户籍地所属公安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考试。
六、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按总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考试总成绩=笔试×30%+体能测试×50%+面试×20%。
考试时间:11月1日进行体能测试,11月2日上午进行笔试,下午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址以电话通知为准。
1、体能考核
(1)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仰卧起坐;三个项目按照年龄段划分,必须全部达标;体能达标方可进入下一个考试环节。
(2)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除3000米外所有项目均有两次考试机会。
(3)体能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50%+仰卧起坐×25%+单杠引体向上成绩×25%(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2、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化知识、部队规章和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等(笔试复习参考题库见附件3)。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3、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薪酬待遇
(一)按照《关于印发樟木头镇调整聘用人员、包干聘用人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府办〔2016〕25号)包干聘用人员第四类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购买社保和公积金,每月享受政府高危补贴。
(二)食宿标准参照常规现役公安消防中队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全天24小时值班执勤,每月休息8天(排班轮休,不一定为周末)。
九、录取工作
1、考核后确实初步人选,并在樟木头镇政府、消防大队社会广告栏张贴公示7天;
2、经镇委、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后录取;
3、消防队统一组织录取人员到镇组织人事办办理有关入职手续;
东莞市樟木头镇组织人事办
东莞市樟木头镇专职消防队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