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关于印发<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襄人社发〔2016〕37号)文件精神,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襄阳市社科联学术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拟公开选聘学术中心主任1名(无行政级别)。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襄阳市辖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科学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爱岗,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4、具有5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社会公共服务管理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年龄3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哲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研究生优先),副科及以上职务(或8级职员岗位),同等条件下具有管理经验者优先;
6、身体健康;
7、符合选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襄阳市社科联(襄阳市襄城区新街16号老公安局院内襄阳市社科联办公室)
电话(传真):0710-3611220
电子邮箱:63211821@qq.com
(三)报名办法
1、应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书、职(执、从)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社科联学术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列入考试对象。
4、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在进行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岗位计划。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在现场报名提供原件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
2、面试开始前,由我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由我单位发放《襄阳市2017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外地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电话等方式通知并经考生确认。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由我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并上网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采用答辩的方式。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襄阳社会科学网(http://www.xyshkx.com)和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f12333.cn)
五、考核、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2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由我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市卫生和计生委所属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报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以我单位的名义在我单位网站(http://www.xyshkx.com)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f12333.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办理调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10-3611220,监督电话:0710-3575205。
襄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