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共青团新媒体工作室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河源共青团新媒体工作室编辑1名(团市委购买服务方式人员)。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团市委新媒体平台(网站、微博、微信)的运营和管理
2.协助完成团市委组宣部其他宣传工作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中文、广告、传媒类专业优先(不限于以上专业),有共青团工作经历者优先;
2、良好的写作和采编能力,善于思考、总结、提炼,有较强的新闻敏感度,快速的反应能力;
3、有创新意识,了解网络话语体系,熟练掌握网络编辑相关软件;
4、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及团队精神,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有新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步骤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测评、体检等步骤:
1.报名。2017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接受报名和投递简历(简历格式不限)。
咨询电话:0762-3319027;
报名信箱:hygqtzxb@163.com。
2.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面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面试。
报名者资格初审结果和面试事宜通过团市委网站公布。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报名资格。
3.笔试、面试。由团市委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总分按照笔试、面试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得出总分。
4.拟用人选。根据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5.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聘用单位决定。
6.公示。根据面试、体检的结果,在团市委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及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团市委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河源市政府关于辅助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执行。聘用后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招聘公告由团市委解释。
共青团河源市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