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因工作需要,泗洪县国土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劳动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岗位简介表),主要从事全县土地整治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见岗位简介表。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从业经历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无经济、计生问题;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
4、有一定水利、测绘和土地整治工程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5、能从事长时间室外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取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电话:0527-86222015)。
3.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同时提供学信网证明)以及相关从业资质证明,已就业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同时另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报名完成后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由泗洪县国土资源局组织进行考察;遇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四)公示
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将在“中国泗洪”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三、试用期限及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执行正式聘用人员工资,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27—89883770(第十派驻纪检组)。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属合同制人员(编外人员)招聘,人员录用结合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周期进行合同签订(两年一签),期满根据项目下达情况及绩效考核确定是否继续使用或解聘。本简章由泗洪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0527-86222015
联系人:王锋
附件:
泗洪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