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工作需要,依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9号),我局决定公开招聘2名特别聘员,聘为安全生产高级专业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东莞市安全监管局聘请安全生产高级专业顾问2名,在市安全监管局坐班,具体岗位职责任务如下:设置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安全监管高级专业顾问各1名,主要负责在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两大重点领域,围绕提高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加强安全技术管理、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安全生产事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奉公,无不良社会活动记录;
(2)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并接受安全监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
(3)获得国家一级安全评价师;
(4)65岁以下的危化或职业健康专业监管专家;
(5)10年以上一线(企业)工作经验,有机关工作经验优先。
2. 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东莞市特别聘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
3. 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3日至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 报名地点
东莞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东莞市东城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联系电话:0769-22229809)。
5.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长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所在单位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
(5)有关安全生产职称证书、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局,根据人力资源局的通知安排面试和聘用评审会。
(三)聘用考核
考核以“面试+评审”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
1.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对象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限时每人15分钟。面试考官由市安全监管局领导、有关安全生产专家组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前3名入围接受综合评审。
2. 综合评审
由市安全监管局有关领导,并聘请有关安全生产专家,组成综合评审组,对招聘对象资质条件、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评审,每个职位各遴选1名招聘对象列入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安全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对外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聘用合同依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9号)签订。
三、薪酬待遇
安全生产高级专业顾问待遇为25万元/年,薪酬构成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东人发〔2017〕3号)执行。
咨询电话:0769-22229809;联系人:冯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