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的规定,鉴于乐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岗(一)职位考生陈佳怡孕期结束,参加体检并合格。按照《2016年江西省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统一考录公务员公告》及有关规定要求,拟补充录用陈佳怡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98-8223645。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798-8224195。
中共景德镇市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