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查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巡查员15名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太仓市户籍,身体健康。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报名方式:报名入口(开放时间: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4日16:00)。
四、录用办法
1、考核方式:综合考核。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比例少于1:3的,直接进入面试;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比例多于1:3的,则采用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聘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组织相关人员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政审。
六、公示和录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2、新录用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3、用工形式: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录用人员与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太仓市社会综合治理联动中心工作。
4、工资待遇:参照公安辅警工资待遇执行。
七、其他
本次招聘具体详情、通知、公告请注意浏览太仓市人才网官方网站http://www.tcrc.com.cn,不再进行书面通知。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由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联系电话:0512-53123587,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太仓市社会综合治理联动中心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