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数量
合同制工作人员,共10名。
1、陆上巡护员,6名,专业不限。
2、海上巡护员,4名,专业不限。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长期野外巡护工作;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海上巡护员岗位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陆上巡护员岗位要求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熟练驾驶车辆;海上巡护员岗位要求具备船舶驾驶资格,熟悉水性。
(五)中共党员、熟悉法律法规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岗位薪酬待遇
通过审核及面试的应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发放基本生活费1720元,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3000元左右,统一办理五险一金。
参照现有工作人员管理模式,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形式。
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请将由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yczqzt@163.com,并注明是“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请至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新洋港望鹤路8号盐城珍禽保护区管理处办公室6216室提交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11月30日17:00前。
五、面试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我单位将电话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择优录取。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合格者初定为拟聘人员。
七、其它
(一)确定拟聘用人选与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下属企业盐城市丹顶鹤沿海珍禽湿地保护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二)请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在面试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一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其它的相关证件材料。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联系人:张涛,联系电话:82642203、69937666。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