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力量的现实需求,弥补现役消防力量不足,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4〕46号)和《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19号)等文件要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普通高中(含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的男性社会青年,退役士兵优先。有运动特长、技术专长(如驾驶、汽车维修等)以及部队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初中以上。
二、职责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灭火、抢险救援及日常执勤训练工作,履行现役消防官兵部分职能,服从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和部队领导指挥。
三、招聘岗位、范围、人数及招收条件
(一)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招聘岗位、范围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新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收条件:报名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消防事业,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8日至1999年11月8日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或者大专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8周岁(1979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学生;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在公安消防部队或其他现役部队服役过的退伍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通过试用期被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高危补贴等组成,月薪不低于3200元(含“五险”,不含节日补贴)。
(二)节日补贴:参照所在单位同等编制人员执行。
(三)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统一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
(四)免费提供食宿。
(五)被装及日常生活用品由所在单位按标准统一免费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751-2263000。
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新丰县公安消防大队邮箱:sgxfxfdd@163.com。
现场报名:应聘者自行或委托他人将报名材料交至新丰县公安消防大队业务受理窗口,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练溪路40号(丰城大道雁塔下)。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7日(星期五)12时(现场报名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提交材料:
(1)《新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2);
(2)学历证书(办理助学贷款尚未拿到毕业证或毕业证书遗失的考生,需出示学校证明电子扫描件或原件);
(3)身份证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一份;
(4)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一份;
(5)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通过邮件形式报名的可只提供电子照片);
(6)具有技术、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件、证书、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同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
(三)考试
考试时间:暂定2017年11月19日(如有变更另行电话通知);考试地点:新丰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满分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体能测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若体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1、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100米跑、俯卧撑和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成绩=100米跑成绩×50%+俯卧撑和仰卧起坐成绩×25%×2(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考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于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新丰人才网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
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间组织岗前培训,并对应聘者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正式聘用满1年后,根据应聘者现实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入职上岗时间初定为2017年11月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七、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2263000。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新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
1、新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doc
3、新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新丰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11月8日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