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向社会招聘一批环卫工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热爱环卫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男性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
3.年龄为35岁(含)以下人员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上的人员需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 具有一定社会经验和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院或城关镇医院体检合格);
5.同等条件下,学历高、有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0日至24日。
2.报名地点: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6115829。
3.报名方法:有意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有驾驶证的一并提供)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对所带证件审查合格者方能报名。
(二)考试
采取统一面试的方式。成立面试小组,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工作态度等。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统一组织面试合格者进行体检。
(四)政审
对面试和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
四、聘用办法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公司与新聘人员签订一年制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合格者可以续聘,不称职者予以解聘。首次聘用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对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按区人社部门核定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后按区政府规定标准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