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管理人员及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教师18名,辅导员及管理人员15名(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专业教师基本条件
1. 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综合素质高,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及一定的研究能力。
2.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硕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2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2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及高级职称者可酌情放宽。
3. 学历: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
4.同等条件下,有教学工作经验者、国外学习背景者或良好的英文授课能力者优先。
5. 愿意承担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桥头校区的教学工作,并服从学院安排承担其他兼任工作。
(二)辅导员及管理人员基本条件:
1. 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2.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处理、计算机应用、协调沟通和协作能力。
3.辅导员及管理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
4. 原则上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5. 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桥头校区从事辅导员及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学院根据个人特长及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6.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聘任待遇
1. 上述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包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适合应聘岗位,将解除聘用合同。聘任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符合续聘要求者予以续聘。
2.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和住房补贴;享受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有关福利;税前工资:专业教师8500元/月左右,辅导员及管理人员7500元/月左右,博士工资待遇从优。
3. 在桥头校区工作提供集体宿舍。
四、应聘办法
(一)应聘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25日。
(二)应聘方式:网络报名
登录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院网址:http://hs.nufe.edu.cn ),进入招聘系统(http://hszp.nufe.edu.cn/)在线登记报名信息。
(三)应聘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提供硕士学历学位等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身份证、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网络报名时,只需填写并提交《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网上缴费平台(http://58.213.14.79/payment)”进行缴费(用户名:考生身份证号,密码:报名信息填写的手机号码),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22:00。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招聘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本轮招聘的各项通知均会通过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聘系统对外发布,请随时关注。
五、应聘考核程序
1. 资格初审。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者,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通知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学校招聘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 面试。面试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应用能力、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其中,专业教师岗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者可以对应所申报的专业自行选择授课内容,试讲时间为15分钟左右;辅导员及管理人员面试以现场抽答题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选将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桥头镇,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邮编:212413
联系人:范老师、成老师
联系电话:0511-87762118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