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春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编制委员会同意,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2017年阳春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阳春市户籍(含阳春生源高校毕业生);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待遇
经批准聘用人员,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人员由聘用单位管理,并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经费由市财政统筹。首次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河西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每人每月3000元,其他岗位每人每月2500元(含购买社保个人自付部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下午5:00止,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阳春市迎宾大道331号阳春市人社局二楼综合大厅,联系电话:0662—7660710,联系人:吴爱文;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不得兼报其他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实报名、诚信考试。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四)资格审查。由本次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留意阳春人才网);
2、面试。由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3的比例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留意阳春人才网);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总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在阳春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按招聘人员数量,如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并从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将按照本岗位总成绩排名,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缺额人数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成绩自公布考试分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本岗位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阳春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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