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崇川区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见崇川教育网《关于公布2017年下半年崇川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二、领取时间
2017年12月17日—12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三、领取方式
社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领取。如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提供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领取地点
崇川区自考服务处(南通市段家坝路91号),联系电话:85797090、85100744。
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