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和《镇江市市级机关科级公务员调任操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镇江市部分市级机关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选调6名科级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任职位和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市级机关2017年度科级公务员调任职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群众公认、实绩突出。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调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7.报考市级机关正科职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应当担任正科职,报考市级机关副科职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应当担任副科职;企业人员应当担任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者担任辖市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2年以上。
8.调任人选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计算工作或任职年限的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12月22日(09:00-17:30)。
报名地点:各调任单位组织人事处。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两张;
3、《镇江市市级机关科级公务员调任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
4、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任职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聘书、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核。调任机关在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联合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调任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调任资格。
(三)计划取消和补报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对部分专业层次要求较高,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予以取消。降低比例开考和取消的职位于 2017年12月27日在市组织人社部门网站上公布。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17年12月28日9∶00~16∶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由调任单位负责通知,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网站(www.zjrsks.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解决(电话:84425552)。
四、考试
本次调任考试包括适岗评价、笔试和面试。
(一) 适岗评价
调任机关按照职位要求和工作需要,采取答辩、评审等方
式,对报考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绩奖励、学历层次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调任机关制定适岗评价工作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后,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由调任机关组织实施。适岗评价满分为100分,适岗评价成绩由调任机关在本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工作能力(行政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律、语文、公文基础知识、时政等),以主观题为主,满分为100分。笔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适岗评价成绩20%、笔试成绩80%的比例合成计算入围面试成绩,按职位拟调任人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面试不合格,取消入围体检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按入围面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成绩在市组织人社部门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调任职位拟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调任人员,在市组织人社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任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任手续。调任后放弃调任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调任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84435702(市委组织部)、85340126(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85340908
附件:
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