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台日报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文字记者岗位4名
摄影记者岗位1名
平面设计人员岗位2名
二、应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新闻事业,熟悉和掌握相应岗位所具备的理论和专业技能。
2、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文字记者岗位的专业须为中文文秘类、社会政治类、法律类、经济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教育类。报考摄影记者岗位的专业须为中文文秘类、艺术类。报考平面设计人员岗位的专业须为艺术类。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有新闻采编从业资格证或有记者证,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5日-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东台日报社办公室(东台市望海西路18号5楼);联系人:何涛、施晓晖,电话:0515-85214411、85214138;邮箱:dthetao@126.com。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有效材料。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终止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填写《东台日报社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从东台报业网www.dtxww.com下载);③身份证、毕业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试费每人100元。
(4)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此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内容:文字综合能力、新闻写作能力等,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内容:文字记者为现场新闻写作,摄影记者为现场摄影,平面设计人员为报纸版面现场设计,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实施办法
笔试结束后,按照所报岗位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者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数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另行通知。如有考生放弃,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东台报业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待遇按试用协议执行。试用期间,由东台日报社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和报社现职采编业务人员考核标准执行,并缴纳相关保险。
七、组织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东台日报社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一经录用,必须遵守报社相应规章制度和约定。
八、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5214411、85214138,也可登录东台报业网查询。
本公告由东台日报社负责解释。
东台日报社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