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关于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关于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面试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比例为1:2。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遴选名额实行等额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报名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17年12月18日下午3:00-6:00时,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二寸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1张,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8号1号楼316室)报名,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体检费用由市委组织部负责。
三、体检时间
2017年12月19日。请体检人员持本人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通知书于2017年12月19日早上6:20时在市委组织部会议室集中(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8号),证件不齐者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委托相关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遴选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查询体检结论通知发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特别提示:请体检考生于体检次日后随时关注南充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发布的体检结论查询通知)。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确定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考察的对象中递补。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