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办【2016】266号)及《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公开选拔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12月20日-12月28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市卫生计生委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300070)
电话:022-23337653
联系人:董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儿童医院、第二儿童医院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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