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六)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9年12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中国足彩网:1月3日至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始兴县人民法院二楼大堂。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本人前来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见附件,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签名处需本人手签,报名表右上角粘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ƒ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三、考试办法
1、笔试。笔试包括思想政治和法律基础知识两方面内容,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计算机操作考试。根据笔试成绩×3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后,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6比例确定计算机操作考试对象。计算机操作内容为计算机中文听打录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30%+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3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操作
成绩×3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前5名的考生参加体检和政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由我院在始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始兴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我院通过始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始兴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如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体检的,经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福利待遇
薪酬按本县同级公务员70%的标准,并结合地方实际执行(含“五险一金”)。享受年休假等国家法定假期。
七、其他
(一)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或未经现场考官许可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招聘工作由始兴县人民法院监察室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无效。
(三)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1-3931273
(四)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的附件同时在始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始兴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始兴县广播电视台发布。
本公告由始兴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始兴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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