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增强职称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地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现对经顺德区中小学初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12月19日至12月27日止。
若对评审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顺德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工作科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同时,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电话和地址如下:
1.顺德区纪委驻顺德区教育局纪检组
地 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大楼东5楼
邮政编码:528333
电 话:22830252
2.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工作科
地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4楼
邮政编码:528333
电 话:22831071
附件:顺德区中小学初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