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江阳区水务局拟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江阳区水利电力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人员2名。
二、考调范围
面向泸州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处置问题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 1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五)具备本次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
(六)报考人员须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
(五)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考调的。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中国足彩网: 1月9日—中国足彩网: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党政大楼505室,联系人:符刚。联系电话:3123655。
4、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吋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
5、资格审查:江阳区水务局负责在考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合格的,电话通知其领取笔试通知书。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直接考核招聘资格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关于考试
1、考试成绩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2、笔试开考比例3:1,采用试卷答题方式,主要测试岗位需要的应知应会有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考调人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将在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察人数与拟考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江阳区水务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研判,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察情况,按照拟考调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递补
因考察不合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经考调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从进入考察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调入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江阳区水务局在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jiangy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江阳区纪委举报或申诉。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由江阳区水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江阳区水务局办公室0830-3123655
举报或申诉电话:区水务局纪检组0830-3123656
泸州市江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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