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岗位数3倍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领取面试证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沂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及人事人才栏上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考生通过新沂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及人事人才栏上查看考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人员与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统一考核,该考核为试用期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未按要求及时报到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新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类标准执行,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为转正后工资的80%。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中按照国家规定由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
(三)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合同或有其它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予以辞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其它相关通知公告等均在新沂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及人事人才栏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