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政管理和教学辅助部门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聘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按照“讲规则、讲程序、讲纪律”的总体要求,做到每个环节程序规范、责任到人、有档可查,考试各环节均全程录像,并妥善保存不少于两年。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上岗后如若发现已聘用人员有个人档案材料或者报名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实的情况,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5258606(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5258030(校纪检监察处)
长沙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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