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隶属于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学院工作实际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勤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职称要求;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岗位 | 职数 | 招聘条件 |
计算机实验实训教师 | 1 | 1、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严以律己,爱岗敬业,为人师表;2、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4、计算机及相关专业;5、年龄35周岁以下。 |
财务核算干事 | 1 | 1、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2、本科及以上学历;3、会计及相关专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4、年龄40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辅导员 | 2 | 1、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严以律己,爱岗敬业,为人师表;2、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专业要求食品、药学、医疗器械、思想政治相关专业;5、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6、身体健康;7、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
注:35岁(即35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岁(即40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录用高校教师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与地点、考察方式和时间等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由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
3、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经学院研究通过后,组织人事处通知办理入职手续,签订人事代理制劳动合同。拟聘人选若放弃聘用资格,应提交书面声明。
4、合同期及待遇:首次合同期为3年,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解除劳动合同。薪酬按照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人事代理制待遇执行。
咨询电话:0731-83868516(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3868567 (纪检监察室)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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