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仁寿县党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仁寿县委、县政府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遴选仁寿县党政法律顾问团外聘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精通法律实务、法学理论、政府法制,熟悉经济发展、公共管理、科学技术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相关领域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员;
(二)忠于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等;
(五)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法律顾问报酬
按仁府办发〔2018〕2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中国足彩网:7月16日至7月31日,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县政府法制办,联系人:唐莉,联系电话:028-36204535;028-36288056(工作日9:00—12:00,14:00—17:00联系)。因工作安排,中国足彩网:7月16日至7月20日联系人外出参加业务培训,在此期间报名者可将报名资料交仁寿县政府法制办办公室一(联系电话028-36218308)。
报名者登录仁寿县人民政府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下载《仁寿县党政法律顾问团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符合担任仁寿县党政法律顾问团外聘法律顾问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
报名者须提交《仁寿县党政法律顾问团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及上述相关资料,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电子文档报送渠道(邮箱):382463065@qq.com
五、遴选程序
(一)仁寿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人员资格后,综合考虑县委、县政府工作需要和选聘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结合地域范围、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择优拟定外聘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
(二)将候选人员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公示期满后,确定外聘法律顾问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四)县委、县政府审定后,确定外聘法律顾问。
六、其它事项
(一)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托贿选。出现上述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者提交的所有材料,不再退还,仁寿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将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尽到保密义务。
七、本公告由仁寿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仁寿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中国足彩网: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