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优秀教师4名。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选调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选调学科及名额
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教师岗位的身体条件、任职资格及专业素养要求;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选调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5.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在编优秀教师;
(2)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在编优秀教师;
(3)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全国或全省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等)的在职在编优秀教师。
四、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0日至22日。
2.报名地点:吉安市吉州区翠岭路,吉安市第一中学翠岭校区(新校区)行政楼五楼行政办公室。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和有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现场填写《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方可报名。
4.学校负责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吉安市教育局、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者,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面试
学校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及工作单位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筛选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试教成绩(百分制)须达70分(含)以上方能作为录用对象。
五、办理选调手续
按照选调岗位人数以1:1的比例,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对象,经考察和体检合格,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选调相关手续。
凡被正式选调的教师按相关程序直接办理编制、工资等调入手续,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所有选调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咨询电话
吉安一中办公室:0796-8263254
王老师:15907961993
刘老师:13879607659
吉安市教育局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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