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江阳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结合考察情况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时间: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8月11日上午8:30之前到江阳区区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底楼门厅处集中,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三、体检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无有效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2、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参加体检。
3、参加体检的考生,自带体检费用400元。
4、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禁食早餐。
5、体检当天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医院,不可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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