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属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海口市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属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属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经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单位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公告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专业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发展改革工作。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海口市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4. 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含)后出生);
5. 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 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 与招聘单位应当回避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五)考察及体检。
1. 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 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职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审议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一)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海口市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8号楼南楼2056室,邮编:570135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898-68724092
(二)海口市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
地址:海口市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8号楼南楼3046室,邮编:570135
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898-68615153
(三)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
地址:海口市义龙东路大同二里53号6楼601室,邮编:570102
联系人:丁女士,联系电话:0898-66715060
监督电话:0898-68722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