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属海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财政差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报市人社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单位拟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13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公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严格考试,择优选聘医疗人才,健全我院工作人员队伍,提高我院整体医疗水平促进我院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 130 名(其中公开考试招聘 110 名,公开考核招聘 20 名;详见附表2,3),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附表2和附表3);
4.具备岗位所需年龄条件(详见附表2和附表3);
5.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详见附表2);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与招聘单位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 6 号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11 楼人力资源科。
邮编:570203
联系电话:0898-65388205
联系人:陈老师、冯老师、王老师监督电话:0898—65388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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