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大队(综合执法大队)为开发区行政执法局直属的事业单位,财政金额拨款,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大队承担全区规划、建设、文化、房管、城市管理等行政执法职能。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含5县市4区)公开选调行政执法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或经省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具备正常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身体素质条件。
(二)男性。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政治思想素质好,为人公道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好学上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五)有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岗位上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09年10月1日前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岗位上的工作经历,有执法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职位
行政执法岗位。
四、选调方式
选调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考比例1:3,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递减选调职位数,笔试不设合格线,根据报名审核合格人数确定本次选调能够实施的职位数,并按此职位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体检、考察
按录用公务员标准体检合格,经考察,不具备规定身份的不予录用,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18日9:00—16:00。
(二)报名地点:江苏南通人才市场(市金桥大厦底楼)。
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等有关证件、材料,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上述证件、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七、本公告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981590、83596092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局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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