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对象、条件
选聘对象为贵州籍普通高等学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贵州省2009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外省籍985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1.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为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生)。
(2)学历为普通高校(含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下同)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和毕业2年以内尚未就业的本科生、研究生。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或系(含校属学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的也可参加选聘。
2. 贵州省2009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为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生)。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外省籍985院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历为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年龄为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生)。
(3)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农村工作。
二、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所需资料
凡参加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的考生,通过网络报名程序并打印报名表的,须于8月22日—24日到汇川区广州路“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需带资料如下:
(1)持有在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上的照片必须从网上打印下来,否则不能通过现场审核。
(2)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毕业证书。
(3)往届生除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外,还需提供现户籍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村级组织或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政审证明。
(4)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非中共党员或非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按条件提供相关优秀证书。
(5)外省籍985院校毕业生除带以上资料外,还需写一份申请,表明自愿到我市农村基层工作。
(6)贵州省2009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除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外,还须持有县级“引导办”证明(注明基层服务期间考核情况)。此类考生,属考试续聘类,只占续聘名额。
(7)未按时到现场资格审核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特此通知
遵义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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