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的岗位、人数详见《广西展览馆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技能;
5、招聘的年龄规定详见《广西展览馆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6、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展览馆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公开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整个招聘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招聘工作具体事宜由广西展览馆负责组织实施。我馆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聘任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发布招聘信息
于2012年8月16日至2012年8月24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信息和公告。
2、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5日至2012年8月26日(双休日照常上班),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
广西南宁市民主路12号广西展览馆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联系人:陈福清、李钦 ,联系电话:0771-5633279
4、报名要求
仅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需下载填写、打印《广西展览馆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此表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和公告中查询。报名时提交《广西展览馆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身份证、学习及工作简历、近3年来所获表彰和奖励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经当面验证后归还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背后写明应聘者姓名)。
5、资格审核与发放准考证
报名结束,我馆办公室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把审查结果通报应聘者,合格者根据电话通知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报考证件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录用的,办理清退。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1、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少于1:3,达不到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
2、笔试内容(总分100分)
《广西展览馆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中:序号01—04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科分值满分为50分;序号05—09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类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50分、专业类知识分值满分为5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成绩。
3、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面试成绩在参加面试人员全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当天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到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
面试考官7人,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1/3。
4、笔试、面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总成绩在结束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考核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5: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我馆和主管部门负责。若有考核不合格者,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四)体检
我馆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执行《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馆和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广西展览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者,不予聘用。
凡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先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入编等手续,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广西人事考试网通知,请报考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
(二)广西展览馆招聘联系电话:0771-5633279
联系人:陈福清 李钦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12号
邮编:530023
(三)招聘监督电话:0771-2803046
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
201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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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西展览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广西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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