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特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岗位分别为决策督查科1人、财务科1人,主要从事行政辅助及综合服务工作,男女不限。
二、招聘范围、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应聘人员必须具有怒江州户籍。
(二)招聘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4.其他符合条件的未就业人员。
三、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及以后出生);
3.能熟练操作电脑、具备文秘工作基本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任何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足球游戏:10月14日—10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级行政中心A814办公室);
联系人:杨鹏程;
联系电话:0886—3888642,13988681631。
六、面试、体检
1.由用人单位单独或与怒江州劳动就业局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七、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待遇及合同签订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一次签订一年或三年。工资约3500元/月(底薪20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工作情况予以调增。中途需要离岗,按照州人社局规定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聘用后享受公益性岗位人员所缴纳的各项保险等待遇,个人部分由个人交纳。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规格)、本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本次招聘全程由怒江州劳动就业局进行复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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