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州工商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凉山州工商联面向全州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州工商联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对象
全州范围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务实正派,工作严谨细致,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7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较强的文稿写作能力。
5.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由凉山州工商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试用、讨论决定、公示和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本次选调公告和成绩等相关事宜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1月7日至1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由报考者本人到凉山州工商联办公室报名 (西昌市胜利南路民主党派大楼三楼),不得代报。
(三)资格审查。由凉山州工商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凉山州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贴照片)。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同版jpg格式电子照片。
5.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编制卡复印件(需原件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2份。
6.由所在单位出具近五年来年度考核结果证明(需所在单位加盖鲜章)2份。
7.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2份(由原件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8.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在报名截止时,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1.笔试。
①笔试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职位。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选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②笔试科目:文秘知识和文稿写作,卷面满分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且比例未达到3:1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五)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试用。体检合格者作为试用人员,到州工商联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八)讨论决定。试用期满后,根据职位要求、试用情况,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如试用结果达不到选调 要求或试用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试用资格。
(九)公示和转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凉山州工商联对拟正式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影响选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体检、试用、公示各环节出现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州工商联研究决定。
公告由凉山州工商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凉山州工商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3203355
监督电话:3228142
附件下载:
凉山州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1月7日
信息来源:http://lsz.e21cn.com/newsDetail/195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