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为进一步充实协会秘书处工作力量,提升服务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秘书处内勤1名:法学、法律类、管理类等专业,主要从事接待、文秘、日常事务性等办公室工作,能起草基本公文,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位;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得报考情形
1.与主管机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理事会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2.涉嫌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正在接受有关方面调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至 2020年1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19一5号六楼。
联系人:周 涛,联系电话:0513-85151602、18151323344。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请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南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2020年公开招聘秘书处内勤报名表》(见附件)、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近期2寸证件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其他相关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考察
由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和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与南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由协会进行综合评定后定岗,并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递补
在体检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3.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南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南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2020年公开招聘秘书处内勤报名表》
南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20年1月6日
信息来源:http://www.nantong.gov.cn/ntssfj/gggs/content/2c490840-acae-4a74-843e-e9299fc392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