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淮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非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适应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市妇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1名(专职医护保健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5、具有两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6、服从组织分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办公室(淮安市生态文旅区福地路6号),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517-89080909,17798987599。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以及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2张。
4、注意事项:
中心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中心将通过电话回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2020年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开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二)考试
采取实际操作和面试的方式,操作占50%,面试占50%。
考试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妇女网(http://women.huai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用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以及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的,均可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参加工作的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电话:89668830 89080918。
本公告由淮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http://women.huaian.gov.cn/tzgg/content/202004/1587450868520yTNXfSB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