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 枣庄高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简章
为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印发〈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枣组发〔2020〕2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枣庄市薛城区、枣庄高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愿意到农村艰苦地区工作;
(四)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足球游戏:5月13日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五)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
(六)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七)40周岁以下的(1980年5月13日以后出生),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40-45周岁(含40周岁)的,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八)枣庄市薛城区招聘岗位限“薛城区户籍”的,本人需在2020年5月13日前,拥有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邹坞镇、临城街道、常庄街道、沙沟镇、周营镇、巨山街道所辖村(社区)户籍;
(九)枣庄高新区招聘岗位限“薛城区户籍”的,本人需在2020年5月13日前,拥有枣庄高新区兴仁街道、兴城街道、张范街道所辖村(社区)户籍;
(十)招聘岗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13日;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黑涉恶涉“村霸”人员,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0年枣庄市薛城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11人;枣庄高新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1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枣庄市薛城区、枣庄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岗位汇总表》。
部分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岗位合并招聘,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简章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登录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uecheng.gov.cn)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清晰的证件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5月13日11:00—5月18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因疫情原因,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枣庄市薛城区、枣庄高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在初审通过后,于5月18日上午11:00前将减免考务费的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xcldbzj@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电话0632-4451610进行确认。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减免政策。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具体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将通过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要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准。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现场交纳面试考务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考一科,考题委托第三方命题。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党的十九大精神、乡村振兴战略、农村政策、时事政治、农村基层党建等内容。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报考枣庄市薛城区的笔试成绩按类别分别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薛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领导小组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报考枣庄高新区的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枣庄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内容体现岗位特点,委托第三方命题,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相同的,另择面试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未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复检、考察或体检、复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项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枣庄市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高新区由枣庄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于期满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人员在村工作不少于5年(从任命村党组织书记时间算起),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合同》。任职期间,每月住村不少于20天,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借调。晋职晋级的,仍需在村工作至期满。5年期满后,在征求个人意愿基础上,提倡继续在村工作。日常管理由相关镇街党(工)委具体负责,与本镇街村党组织书记同等对待、同等管理。任村党组织书记期间,除享受镇街事业编制待遇外,享受发展村集体经济增量奖和保持奖。
七、其他
(一)成立薛城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事宜(枣庄高新区由枣庄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具体负责),重要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或报上级招聘主管机关决定。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图书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枣庄市薛城区咨询电话:0632—4451610
枣庄市薛城区监督电话:0632—4436003
枣庄高新区咨询电话:0632—8690500
枣庄高新区监督电话:0632—8690801
附件:1、枣庄市薛城区、枣庄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岗位汇总表
2、枣庄市薛城区、枣庄高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应聘须知
中共薛城区委组织部
枣庄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中共薛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附件1、枣庄市薛城区、枣庄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岗位汇总表
附件2、枣庄市薛城区、枣庄高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应聘须知
来源:http://xxgk.xuecheng.gov.cn/qjbm/qrsj/202004/t20200430_647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