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减和取消部分2020年度选聘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职位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宿迁市2020年度选聘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规定,部分选聘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应予核减或取消,现公布如下(附件),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9:00—16:00。
附件:2020年度选聘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职位核减取消情况表.xlsx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宿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信息来源: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tzgg/202005/f2bb163d8b034e348e26e9f9f4637f6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