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关
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西安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分数线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注 |
西安咸阳机场海关 卫生检疫职位 (300110001001) |
139.7 | 129236071900902 | 6月20日 | |
129261010412008 | ||||
129261010807702 | ||||
关中海关 商品检验职位 (300110002002) |
142.0 | 129261010309727 | 6月20日 | |
129261010805815 | ||||
129261011010222 | ||||
榆林海关 动物检疫职位 (300110003001) |
128.4 | 129223010323922 | 6月20日 | |
129261010911712 | ||||
129263630724404 | ||||
西安车站海关 信息系统维护职位 (300110004001) |
127.8 | 129261010407205 | 6月20日 | |
129261010417430 | ||||
129261011006130 | ||||
隶属海关 海关业务职位 (300110005001) |
123.6 | 129231010700329 | 6月20日 | |
129231010702126 | ||||
129231010901803 | ||||
129231011801303 | ||||
129231011901416 |
注:以上无递补、调剂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列。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9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hg83196335@dingtalk.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西安海关XX职位面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6月9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hg83196335@dingtalk.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20年6月9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9号605室,西安海关人事教育处,邮编:710075)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3)复印件,另附成绩单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如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无法盖章的,应在空白处说明不能提供的原因,注明学校联系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手机,由考生签字确认,并于面试前重新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在“院校毕分办意见”处填写是否具有派遣资格的审核意见。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4)。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前期已完成寄送的可不重复寄送,考生情况发生变化需补充材料的应补充寄送。
四、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0年6月18日下午14:00—16: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9号,西安海关办公楼6层608室。
五、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6月20日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完毕。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西安海关办公楼6层608室,从办公楼西门进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9号。
可乘地铁 3号线在延平门站下车,由C2出口出站后沿唐延路往南走1.3公里至唐延路与科技二路十字路口,再沿唐延路往南走50米路西即到;也可乘坐29路、608路、707路、908路公交车到唐延路科技二路口站(高新一中高中部站)下车,往西走30米至唐延路与科技二路十字路口,再沿唐延路往南走50米路西即到。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2020年6月22日进行,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00前在西安海关办公楼6层608室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签到前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并提供陕西省“健康码”、西安市“一码通”(考生可提前通过手机端微信小程序搜索“陕西健康码”“西安市民一码通”申领)和资格复审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本单位将视情况组织来自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及具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考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复测。凡经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参加现场集中面试,另行安排。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邮寄资格复审材料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二)面试当天,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社会在职人员为工作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核对。
(三)为保证面试秩序,考生家长和随行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地点楼内。
(四)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录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五)面试前,我单位将及时更新发布面试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安排和最新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海关总署和西安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六)请广大考生在备考和往返面试地点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和相关准备。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029—83196335,83196011(电话)
029—83196761(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4.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
西安海关
2020年6月6日
附件下载:
(35)35-西安海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zip
来源:http://dl.scs.gov.cn/download/8a81f3247287fa74017289ff94cc003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