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引航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港引航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港医路新风里1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接受引航申请,为港口和海上作业设施的船舶提供引航服务;参与港口和航道的研究、规划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港口引航事故的预防、检查和抢险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引航员、党务管理
(二)招聘岗位职责和数量(见《天津港引航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4.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天津港引航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四、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0年6月8日至6月16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网址: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jtys.tj.gov.cn/)以及天津港引航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tj_pilot)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笔试45元/科)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6:00。笔试缴费时间:2020年6月17日9:00—6月23日16:00。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不足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从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通过报名网站和短信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形式。
2.内容:见《天津港引航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3.科目:《综合知识》,引航岗位需增设《专业知识》测试
4.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笔试不设及格线。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报考人员请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招聘单位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资格证,当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历证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2.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详见资格复审通知。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成绩将在面试后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的核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引航员体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在具备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资质的医院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港引航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八、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北方人才网以及天津港引航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2-2570260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监督电话:022-25709817
2020年6月8日
来源:http://zkgg.tjtalents.com.cn/newzx_info.jsp?zxid=0D7D55ABE657B6C528A0437383BFD5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