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
为加强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师资队伍的需求,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12个,共计1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大港生态高教园区,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75人,学院在校学生7500余人。
学院自1973年建校以来,在全国及天津市首创或率先开办了房地产经济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电梯工程等专业,组建“六院三部”教学实体,分别是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备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艺术学院、不动产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体卫艺教育教学部、基础课程教学部、思政教育教学部,共开设专业33个。
学院长期依托行业开展职业教育,秉承“德能兼备、师从百工”的校训,坚持“依法治校、质量立校、服务强校、管理兴校”的办学理念,现兼有住建部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国家海洋局全国海洋意识教育基地、天津滨海新区干部培训基地等职能,为全国建设类一级资质培训机构、天津市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天津市首批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和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
二、招聘公告发布及岗位
自2020年6月5日起,在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zfcxjs.tj.gov.cn)和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tjgfxy.com.cn)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附件1)。
三、招聘相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
(二)总体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招聘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附件1)。
具体招聘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4年6月16日后出生);
2.研究生学历,硕士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2020届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0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公开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报名时间:6月16日8:00至6月20日16:00。应聘者需将以下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gfxy_gkzp@163.com):
1.《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字扫描版;
2.身份证,大专及以上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2020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和毕业证明材料(包括学号、所在院系、所学专业、学位、学分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期毕业等情况)。
现阶段在职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对于在职应聘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学院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3.近五年反映本人创新能力、学术水平、科研业绩及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著作、论文、科研项目、专利、重要获奖等
材料)、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重要社会兼职聘书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上述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由负责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计划表中的相关要求严格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合格者在报名后48小时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进行回复。对未通过初审者,因工作量较大,不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所需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tjgfxy.com.cn)公布,并在学院显著位置张榜公布。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资格复审、考核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tjgfxy.com.cn)。
(三)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及试讲两个部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考核考官由学院相关人员、相关部门行政负责人、行业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考核成绩按照结构化面试占40%、试讲占60%比例计算,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核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tjgfxy.com.cn)上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若报名人员考核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应聘人员因身体情况特殊,未能按照招聘程序时限完成体检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和应聘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延缓期限。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组应由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学院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可根据需要,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办理聘用手续前,应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五、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在办理招聘事项时,学院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不应加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按规定实行回避。
招聘咨询电话:022-63303803
监督电话:022-63303800、022-28468096
附件:1.《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
2.《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报名表》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2020年6月5日
来源:http://zfcxjs.tj.gov.cn/xxgk_70/tzgg/202006/t20200605_26593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