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公证处2020年招聘公证人员简章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公证处是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司法局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公证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公证员1名;
(二)公证员助理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男女不限,年龄在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岁)。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公证事业,工作责任感强;
2.具有与应聘岗位专业相适应的大学以上学历;
3.具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电脑操作和人际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公证员岗位的人员,有公证执业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含45岁)。
6.应聘公证员助理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 证),有法律行业、金融行业、计算机行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由海州公证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具体工资待遇面议,受聘期间的五险一金及员工福利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执行;
3.被聘用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关系,在签约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个人简历、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请提交工作证明(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等,报考时不方便提供的,在考察录取时提供)以及本人1寸免冠近照两张前往报名地点,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自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9号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府服务中心司法局一楼办公室,联系人:王岑;联系电话:83087057、13805132699。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资料,对相关条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应聘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面试后进入体检环节,提供本人近半年内的体检报告(费用自理)。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组织人员进行政审考察,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并通知录用结果。
本公告由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公证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8—85609023(海州公证处)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公证处
2020年6月5日
信息来源:http://www.lyg.gov.cn/hrzxzx/zkzpgg/content/e787293a-162e-41ae-ab6f-786bbfe436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