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2020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决定面向我县在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沛县在岗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聘用后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所列情形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1、招聘公告发布网址:徐州党建网(http://www.xzdj.cn/)、沛县党建网(http://jspxdj.gov.cn/)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6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中共沛县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主楼420室)。
4、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上打印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沛县2020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可通过沛县党建网下载打印);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须与《报名表》所贴照片一致,背面写清现工作单位、姓名)。
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提交相关材料,接受报名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中共沛县县委组织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核减招聘计划,并在徐州党建网、沛县党建网进行公布。
6、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由中共沛县县委组织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科目名称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在沛县党建网上公布。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每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沛县党建网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中共沛县县委组织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中共沛县县委组织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
五、公示
中共沛县县委组织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沛县党建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中共沛县县委组织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选岗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中共沛县县委组织部组织拟聘用人员选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审批表》(一式二份)报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拟聘用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选岗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沛县县委组织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516-89675683(中共沛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
投诉举报电话:0516-89675687(中共沛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附件:
中共沛县县委组织部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4日
信息来源:http://jspxdj.gov.cn/html/zgdt/tzgg/2020/0604/46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