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我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最低 分数线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注 |
人事科教处一级主任科 员及以下职位300110001002 | 119.5 | 169115010305123 | 7月1日 | |
169131010201506 | ||||
169132010600107 | ||||
169136070405128 | ||||
169145011301730 | ||||
山东监管局机场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300110011001 | 127.9 | 169237011401309 | ||
外国航空公司审定和监管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300110001003 | 121.4 | 169112011100202 | ||
169131010301724 | ||||
169131012601904 | ||||
169135020201727 | ||||
169144010405421 | ||||
飞行标准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300149001001 | 112.8 | 169131010601906 | ||
169131012700416 | ||||
169131013101105 | ||||
169135020200412 | ||||
169146010103917 | ||||
浙江监管局飞行标准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300149004001 | 116.3 | 169231012001524 | ||
169232020501114 | ||||
169233330300218 | 递补 | |||
通信导航监视处一级主 任科员及以下职位300110001004 | 124.5 | 169113011607722 | ||
169131010101909 | ||||
169150010101416 | ||||
空中交通管制处一级主 任科员及以下职位300110001005 | 112.4 | 169131012601611 | ||
169136070406021 | ||||
169137010700507 | ||||
169137060100115 | ||||
169162010500915 | ||||
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 下职位 300110001001 | 134.2 | 169131010101218 | 7月2日 | |
169131010602027 | ||||
169132010102320 | ||||
169133310101414 | ||||
169142010902013 | ||||
江苏监管局航空安全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300149003001 | 119.0 | 169232010717715 | ||
169232011008504 | ||||
169232011303607 | ||||
江苏监管局空中交通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300110003001 | 123.3 | 169233320404404 | ||
169235021100324 | ||||
福建监管局党委办公室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300110010001 | 140.5 | 169235100702606 | 递补 | |
169235100800213 | ||||
169252281602513 | ||||
安徽监管局行政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300110009001 | 140.5 | 169234010601717 | 递补 | |
169234011802230 |
二、面试确认
以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我局已通过电话逐一进行了面试确认,不再另外进行邮件或传真确认。考生无特殊理由不得放弃面试,如确因特殊情况放弃面试资格的,务必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后,于6月20日前发送扫描件至mhhd_gwyzl@163.com ,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我局。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
(一)面试预审
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6月20日前发送面试预审材料至mhhd_gwyzl@163.com。发送电子邮件后,考生还需进行电话确认,确认电话号码为021-22322262。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考生姓名)XXX(面试岗位)资格审核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压缩打包后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
(二)资格复审
1. 时间:资格复审统一安排在面试的前一天现场进行,即6月30日下午14:30至16:30。
2. 地点:古北湾大酒店五楼会议室,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446号。
3. 有关要求:请考生携带全部审核材料的纸质原件(材料清单见附件2)进行现场复审。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月2日。面试每天上午9:00开始。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已在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中标明,请考生至少提前45分钟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相应职位资格复审(已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到)及面试顺序抽签。(因一天使用一套题本,所有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446号古北湾大酒店五楼会议室。地铁10号线伊犁路站3口出沿虹桥路往西步行约350米即到。
五、体检和考察
1.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如果均没有达到的,该职位取消录用。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3.体检、考察对象按照该职位录用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具体事宜另行电话通知,体检时间初定于2020年7月3日。
六、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为安全平稳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根据上海市公务员招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面试前,工作人员将进行体温测查、健康码查验、行程查验、核酸验证阴性证明查验等,考生应服从管理,按要求佩带口罩,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面试另行安排。
2. 全部考生均需提供7天以内的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携带相关检测结果。
3. 个人无法提供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可统一安排进行检测,请于6月28日到古北湾大酒店报到并入住,6月29日将统一安排检测,报到之日起至面试期间住宿费用和检测费用由我局方承担,考生需自理伙食费。(若考生不需要住宿,请于6月29日上午8:30至古北湾大酒店大堂集合)
4. 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随时调整,如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组织面试,将视情况另行安排。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配合做好面试工作,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只安排一次,请考生按时参加面试。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仍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3.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并到指定会议室休息,封闭期间严禁走动和泄露试题信息。
4. 因疫情防控要求,建议来沪参加面试考生在沪期间,以单独静心备考为主,少去人员集聚地区,减少亲友同学互访,并在住宿、用餐、交通及购物等过程中主动记录行程轨迹,降低风险,确保身体健康,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面试。
5.联系方式:021-22322262(电话)
021-2232134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点击下载):
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2.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
2020年6月12日
来源:http://www.caac.gov.cn/XXGK/XXGK/TZTG/202006/t20200612_2030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