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灌云县委党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适应开山岛党性教育基地教学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增强整体办学功能,中共灌云县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爱党、爱国、爱人民,品行端正,纪律性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5年6月16日至2002年6月15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身材匀称、相貌端庄,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岗位编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他 |
1 | 讲解员 | 2 | 本科及以上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 | 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
2 | 宣传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与传播、新闻传播学、广播电视新闻、广播电视新闻学 | 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0年6月16日— 6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地点:中共灌云县委党校(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复兴北路99号),教学楼一楼办公室
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联系咨询电话:0518-88632315。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了全体考生健康,特别提醒:
(1)报名时应出示苏康码,接受体温检测;
(2)报名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并自备替换口罩;
(3)报名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疾病史、接触史或高危地区旅居史的,不得到校报名。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6月16日- 6月30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6月16日-6月30日每天的09:00-16:00。
2. 报名材料
请应聘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灌云县委党校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先在电脑上填写基本应聘信息,然后打印,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手签)。
(2)近期同底免冠2吋彩色照片2张(照片反面半边涂上胶水粘在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证书,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5)普通话等级证书。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7)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报名的授权书。
3.报名费:本次公开招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
(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可适当调整学历要求,并于开考前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应届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有政策规定2020年6月16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岗位编号1:结构化面试100分+现场讲解测试100分,成绩各占50%,合计总分100分。
岗位编号2: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3.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加试前 2 天公布方案。体检由中共灌云县委党校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中共灌云县委党校组织实施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六、聘用
被聘用人员工资由县财政支付,具体标准按县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半年试用期(首次就业的毕业生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时间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七、监督
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8852108。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灌云县委党校解释。
中共灌云县委党校
2020年6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www.lyg.gov.cn/gyxzf/gsgg/content/15d04ef8-5e54-4585-a9c9-b0d0c57f31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