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2年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2012年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工作人员公告》,2012年砚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已经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等招录程序,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为进一步做好招聘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2年8月24日至30日。
二、已考录为公务员或已聘用为特岗教师的拟聘用人员,若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请于2012年8月28日上午11:30前书面申请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三、如对拟聘用人员有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人、来电向以下单位举报:砚山县纪委监察局:0876- 31248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876-3131051。
四、选岗:报考我县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请自带身份证于2012年8月31日上午8:30到砚山县卫生局大会议室参加选岗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拟聘人员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3张小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12年8月31日上午8:30——11:30砚山县教育系统岗位、砚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岗位、砚山县民族歌舞团岗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岗位、砚山县国土事务中心岗位、砚山县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岗位;2012年8月31日下午14:40——17:30砚山县卫生系统岗位。
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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