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0年
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等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信息
1.单位名称: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
2.单位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6号
3.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主要职能:本院是以开展电子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智能制造技术、财经商贸类中职学历教育的职业院校,还可以开展相关专业的岗位技术工人培训和技术开发、相关社会服务等,属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服务的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是天津市编委批准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总数:1人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处罚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3)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25周岁以下(1994年8月10日后出生)。
2.岗位及条件:(详细条件见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1)电气与网络工程实训教师岗位1人;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于2020年7月27日至8月9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招聘网站(http://zhaopin.teitc.cn)和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onghuan.com)上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8月23日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登陆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onghuan.com)以及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招聘网站(http://zhaopin.teitc.cn)下载并填写附件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及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投送至学院邮箱。
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如‘王亮—音乐教师—XX学校—XX专业’”为主题发送至邮箱,不注明应聘岗位者视为无效。(注:网上报名填报内容作为招聘审核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由本人亲自按照要求逐项仔细填写。确保本人身份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所填信息真实有效,若在之后的环节中发现所填内容与招聘条件或事实材料不一致,则视为虚假信息,取消录用资格。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工作岗位,多报视为无效。)
邮箱地址: dz40120192@126.com
咨询电话:28779086 / 18920702829
联系人:雷老师、张老师
2.资格审查:
(1)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确认考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以邮件回复的方式通知,请随时关注邮件回复通知。
(2)报名截止的5个工作日内,学院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报名者也可通过学院网站查询审查结果、笔试考试安排。
六、考核
1.笔试和面试:本次招聘不设笔试和面试
2.考核:考核不设比例限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进行考核范围。
考核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考核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
考核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6号
3.考核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用。
考核成绩在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主管部门网站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
1.考试、面试结束后,将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指定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取得联系,通过函调或实地考察形式,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明材料》。考察方式可以选择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或访谈等,考察内容包括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后由学院统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递补
因考生现场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依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
八、拟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学院党委会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名单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复审。
复审通过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和中环集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通过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拟聘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九、举报或投诉电话:28779056
十、签订聘用合同。
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十一、聘用待遇
按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十二、纪律与监督。按《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咨询电话:28779086
学院监督电话:28779056
学院监督邮箱:dxgjjw@163.com
主管部门监督联系人:陈子政
主管部门监督邮箱:zhonghuanrc@163.com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23687836
十三、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遵守考点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关于考点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考生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的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学院与主管部门研究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
2020年7月27日
来源:http://www.teitc.cn/zhaopin/23072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