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昆山市司法局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昆山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0年昆山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 月25日至2002年8月26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4、昆山户籍(以户口本为准,基准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
5、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2020年昆山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2020年昆山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存在回避关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录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址:
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西部政务服务中心B栋5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5日9:00-2020年8月26日16:30
4、报名资料:
(1)下载《2020年昆山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按照实际填写;同时将表格电子档发送至kssfzg@126.com。
(2)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3)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另须出示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录用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5、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6、注意事项及报名操作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建议考生及早报名,避免“踩点”报名,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完整填报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审查。
(2)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笔试,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人员性质: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且在录用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2020年以前毕业,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人士报考。
(4)报考人员应按照《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公告,同时确保通讯畅通。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不足3:1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面试均在中国昆山网公布,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六、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公告,同时确保通讯畅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政审)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录的基本条件及招录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九、录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昆山网进行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待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纪律和监督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507618
招考部门咨询电话:0512-57507622
十一、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凡涉及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现场完成环节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佩戴口罩、出示苏城码、配合测量体温,如违反规定或发现非绿码、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一律予以劝返。
十二、本《简章》由昆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0年昆山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2. 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 2020年昆山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昆山市司法局
2020年8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www.ks.gov.cn/xwnr?id=401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