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共4名,其中:柘汪临港产业区2名(岗位代码A1)、海州湾生物科技园2名(岗位代码A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4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3. 中共正式党员,1年及以上党龄;
4.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党的工作,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5. 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6.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违反计划生育尚未处理的;
6.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可作为招聘对象的;
9.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照片上传,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赣榆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
1.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09:00-8月31日16:00。
2. 资格初审、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8月20日09:00-8月31日16:0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8月20日-9月1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8月20日-9月1日每天的09:00-16: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柘汪临港产业区咨询电话:
0518-86035121,13961316198(郑文丽)
海州湾生物科技园咨询电话:
0518-87181986,15722535851(王东升)
考务技术咨询:0518-86217595(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2. 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9月2日-9月5日登录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赣榆区”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621759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9月2日09:00-12:00登录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赣榆区”入口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
2.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务工作有关知识、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用书。
3.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 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考生在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来自北京、湖北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4)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笔试当天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1.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
3. 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1.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2.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测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由招聘单位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采用劳务公司派遣用工模式统一管理,试用期3个月,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基本报酬待遇参照用人单位同类型人员执行,并按有关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考核报酬由所在单位视实际情况执行。
建立健全坐班、考勤、请假等制度。日常管理考核以所在单位为主,考核分年度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兑现报酬、进行奖惩、是否留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程序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八、招聘工作纪律及监督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6223150。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www.lyg.gov.cn/gyqzf/gsgg/content/6e4afab8-68c9-4d24-a652-f9a831cc1573.html